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除湿功能的热泵热水器。
背景技术:
中国南方地区气候湿润,雨水较多,每年都有梅雨天气,湿度较大。
除湿机在南方家庭越来越受青睐,但除湿机使用的时间一年中只有一两个月,功能单一,使用率不高,造成了资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带除湿功能的热泵热水器,该热泵热水器不仅能为用户提供热水,还具有除湿功能,功能多样化,使用效率高,节能。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其是一种燃气热水器的全预混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压缩机、四通阀、气液分离器、水箱、过滤器、电磁阀、除湿冷凝器、除湿风机、膨胀阀、除湿蒸发器、单向阀、电子膨胀阀、蒸发器、风机及水箱盘管;其中
所述压缩机的排气口与四通阀的D口连通,所述气液分离器的出口与压缩机的吸气口连通,所述气液分离器的进口与四通阀的S口连通;
所述水箱盘管设在水箱内,所述四通阀的C口与水箱盘管的入口连通,所述四通阀的E口分别与蒸发器的出口及单向阀的出口连通;
所述水箱盘管的出口与过滤器的入口连通,所述过滤器的出口分别与电磁阀的入口及电子膨胀阀的入口连通,所述电磁阀的出口与除湿冷凝器的入口连通;所述电子膨胀阀的出口与蒸发器的入口连通;
所述除湿冷凝器的出口与膨胀阀的入口连通,所述膨胀阀的出口与除湿蒸发器的入口连通,所述除湿蒸发器的出口与单向阀的入口连通;
所述除湿风机安装在除湿冷凝器及除湿蒸发器之间;所述风机安装在蒸发器的左方。
在本技术方案中,还包括接水盘,所述接水盘安装在除湿蒸发器下方。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为:不仅能为用户提供热水,还具有除湿功能,功能多样化,使用效率高,一物多用,节约能源,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制冷剂流程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互相结合。
如图1所示,其实是一种带除湿功能的家用热泵热水器,包括压缩机1、四通阀2、气液分离器3、水箱4、过滤器5、电磁阀6、除湿冷凝器7、除湿风机8、接水盘9、膨胀阀10、除湿蒸发器11、单向阀12、电子膨胀阀13、蒸发器14及风机15;其中
所述压缩机1的排气口与四通阀2的D口连通,所述气液分离器3的出口与压缩机1的吸气口连通,所述气液分离器3的进口与四通阀2的S口连通;
所述水箱盘管16设在水箱4内,水箱盘管16放出来的热量加热水箱4内的水,所述四通阀2的C口与水箱盘管16的入口连通,所述四通阀2的E口分别与蒸发器14的出口及单向阀12的出口连通;
所述水箱盘管16的出口与过滤器5的入口连通,所述过滤器5的出口分别与电磁阀6的入口及电子膨胀阀13的入口连通,所述电磁阀6的出口与除湿冷凝器7的入口连通;所述电子膨胀阀13的出口与蒸发器14的入口连通;
所述除湿冷凝器7的出口与膨胀阀10的入口连通,所述膨胀阀10的出口与除湿蒸发器11的入口连通,所述除湿蒸发器11的出口与单向阀12的入口连通;
所述除湿风机8安装在除湿冷凝器7及除湿蒸发器11之间;所述风机15安装在蒸发器14的左方。
使用时,当除湿功能关闭时,电磁阀6处于闭合状态,压缩机1排出来的高温高压气态制冷剂在水箱盘管16中换热,放出的热量加热水箱4中的水,由于电磁阀6闭合,制冷剂不经过除湿冷凝器7及除湿蒸发器11,制冷剂经过过滤器5后直接流到电子膨胀阀13,电子膨胀阀13节流成低温低压液态,然后在蒸发器14中蒸发从空气中吸热后变成气态后回到压缩机1进行压缩,完成一个循环;
当除湿功能开启时,电磁阀6处于开启状态,压缩机1排出来的高温高压气态制冷剂在水箱盘管16中换热,放出热量加热水箱4中的水,经过过滤器5后分两路,主路按流到电子膨胀阀13并在其中节流成低温低压液态,然后在蒸发器14中蒸发从空气中吸热后变成气态后回到压缩机1进行压缩,完成一个循环;另外一条除湿流路经过电磁阀6,在除湿冷凝器7中与除湿后的干冷空气进一步换热,然后经过膨胀阀10节流后变成低温低压液态,在除湿蒸发器11中蒸发与湿空气换热后经过单向阀回压缩机1进行压缩,完成另一个循环。当除湿功能开启时,除湿风机8将湿空气吸进系统,湿空气在除湿蒸发器11中被吸热温度降低,水分饱和析出,水由接水盘排出,空气变成干冷空气,干冷空气由除湿风机驱动,经过除湿冷凝器7,从除湿冷凝器7中吸热变成热干空气后排出,如此循环将室内的空气湿度降低。
工作时,除湿流路通过电磁阀6来控制流路的开启和关闭,从而控制除湿功能的开启和关闭;单向阀12用于防止电磁阀6关闭时制冷剂回流到除湿模块内。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接除湿蒸发器11滴落下来的水珠,还包括接水盘9,所述接水盘9安装在除湿蒸发器11下方。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出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及变形仍落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文标签: